浙江省医院危险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理
项目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以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、《消毒管理办法》和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的有关规定,医疗固体废物属危险废物,应按危险废物收集、运输、贮存、处置的特殊规定从严管理。为防止病原体造成环境污染,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,兰溪市中苔有限公司拟设立“浙江省医院危险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理”项目。该项目分三期工程,总投资2720万元,其中第一期工程投资240万元(已完成),第二期工程投资620万元(已实施),第三期工程投资1860万元(计划实施)。
第一期工程于1999年上马,根据浙卫发(1999)290号文件精神成立了兰溪市中苔有限公司一次医疗器具回收分公司,收集加工全省各医疗机构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,输液器等塑料类医疗器具,经过三年的实践,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第二期工程是目前已在筹建的“金华市医院危险固体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中心”。该工程征用土地6亩,购置封闭式车辆4辆和消毒炉、污水处理设施等,引进全栗Eleseice医用组合式焚烧炉系统及烟气净化系统,“医院危险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中心”的建立,从根本上消除了金华市范围内医疗垃圾污染环境,传播疾病,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隐患。同时该工程预计年创利180万元。
第三期工程将在第二期工程取得成功的基础上,以点带面,在全省各地区建立医疗固废处置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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